一、什么是不良資產和不良資產的處置的目的。
  
  不良資產準確來說是會計科目里的一個泛概念,它主要包括銀行的不良資產,政府的不良資產,證券、保險、資金的不良資產,企業(yè)的不良資產等。而對于我們來說,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一個法律主體擁有的特定類型的資產,這種資產在具體的處置或實現(xiàn)價值過程中往往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所以我們給它起了一個名字——特殊資產。相較于其他類型的資產,不良資產的特點是需要經過專業(yè)人士的進一步處理,才能提高資產的保值升值或者提高資產的變現(xiàn)流通率。
  
  因此,我們通常所指的不良資產的處置就是運用多重法律或者經濟手段、通過各種資源的再整合,最終實現(xiàn)以下4個目的過程,一是實現(xiàn)對不良資產的變現(xiàn);二是提升不良資產的整體價值;三是快速消化已有的不良資產;四是促使交易各方實現(xiàn)共贏。
  
  二、處置過程中有哪些難點?有哪些處置方式?
  
  針對這兩年的不良資產業(yè)務實務現(xiàn)狀,我簡單總結了一下,在處置不良資產的過程中存在的六個主要難點:
  
  一是因為一些政策問題、社會問題、外部環(huán)境、企業(yè)內部等問題,導致現(xiàn)在市場上沒有辦法快速消化;
  
  二是很多資產的實際價值和市場預期的價值不一樣,資產的營銷比較困難;
  
  三是目前尋找有一些財產線索還是比較困難,雖然近年來法院正在積極改善訴訟執(zhí)行難的問題,但是現(xiàn)階段從整個國家法院執(zhí)行系統(tǒng)來看,離理想狀況還有一段路要走;
  
  四是市場的問題,抵債的資產、合同履行的資產等各式資產逐漸增多,目前階段針對區(qū)域內各類資產的標準化處置仍有難度;
  
  五是整體上,目前不良資產管理的科技化程度低、管理成本高,資源配置優(yōu)化有待進一步提高;
  
  六是市場專業(yè)從業(yè)人員整體的專業(yè)化程度低、專業(yè)人員的供應與整體市場不良資產處置需求不匹配。
  
  關于不良資產的處置方式,我總結了三大類:1.實現(xiàn)代位物權、撤銷權、強制清算、破產重整等法律訴訟類的處置方式這里就不展開講了。2.談判方式,談判包括前期的盡職調查、訪談、債權轉讓方面的洽談、評估等,我認為談判在不良資產處置中非常重要。3.盤活,用重組、債轉股、融資、并購、證券化等盤活的方式實現(xiàn)價值或提升的價值,實現(xiàn)雙方或多方共贏。
  
  簡述一下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重要性。盡職調查可謂不良資產行業(yè)得以高效運行之基礎。任何不良資產在做不同類型的處置之前,對于資產的盡可能全面、詳細的盡職調查都是各利益方做決策的基石。
  
  無論是作為不良資產出讓方的銀行等金融機構,還是處于上、中、下游的各類參與主體,想要實現(xiàn)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在該行業(yè)中爭得一席之地,其中最基礎且最關鍵的一環(huán)就是對擬出讓或擬收購的不良資產包從不同角度及層面進行詳實的盡職調查。
  
  因為盡職調查能夠讓相關方盡可能地了解收購資產的情況,發(fā)現(xiàn)資產的潛在價值;或核實出讓方披露的不良資產相關信息,獨立判斷并為之交易結構設置限制性條款,同時也是為了有效防范風險的發(fā)生;或對擬收購不良資產確定購買價格,初步確立收購資產后的處置意向、方式和方法。
  
  三、在實踐中實際的操作案例分享。
  
  下面我就談判方式中的盡調、盤活方式的債務重組,以及破產重整分享一下我在去年做的案件中的心得。
  
  關于盡調。在資產處置中,我非常重視盡調,項目不止盡調不息。盡調是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從頭到尾都要做。實際上我們做的每一次盡調都是一個動態(tài)的獲取信息、實現(xiàn)信息對稱的過程。在確定對某個資產定性前就要做盡調,有投資的意向客戶時,也要針對不同的投資機構做進一步的有針對性的盡調。
  
  另外,在做盡調的過程當中要科技盡調、精準對接。我們做盡調還要結合一些動態(tài)、科技的查詢、動態(tài)的畫像、動態(tài)的資產分析報告,而且我們不僅做法律的盡調、財稅的盡調,還特地加了合規(guī)的盡調。盡調的結果基本對我們進行資產初步的分析,后期的代理方案,或對我們資產的處置方案、對我們實現(xiàn)價值的提升,就已經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想法。同時,再利用大數據進行動態(tài)查詢,每天或每周進行動態(tài)的畫像,再出具不同的資產分析報告,根據投資者的不同的需求或愛好,我們做出不同的分析報告,這就叫科技盡調,精準對接。
  
  關于重組,我們去年做了一個國企的項目,做了一個比較成功的嘗試,就是進行債務重組,用資產來還債。而用資產來還債有個現(xiàn)實問題就是往往不可能實現(xiàn)債務的本息一起還。對于資產他肯定要還進行評估定價,作為債權方來說一般這個部分還是受損的,另外,債轉股(債務轉為資本)也有風險,可能剛開始債權的風險暫時沒有顯露出來,不能被盡調及時發(fā)現(xiàn),這本身也是風險。
  
 當然債務重組過程中合同怎么設計是另外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如果修改債務原定條件,那么短期內來說,肯定是對債務人有利于償債壓力,但同時也阻礙了原債權人預期債權的完全實現(xiàn),原債權人往往不得不在原債權的基礎上打折。也就是說每一種方式總有它的設計缺陷。所以我們提供代理方案,用混合方式實施,彌補單一方式的缺陷,提高處置的成功率,究竟是運用資產清償債務,還是部分現(xiàn)金,還是無形資產、金融資產、債轉股、債務條件變更等具體的形式,這是說我們前期的盡調再加上與債務人、債權人等各方面的協(xié)商、共識或共贏,然后最終再達成重組的方案。
  
  關于破產重整中,我們團隊從去年開始一直到今年都是在推動中。今年還有一個項目,雖然目前還沒有成功,還在努力中,但我想通過這個項目來強調預重整的重要性。在破產重整過程中,想要一下子促進各方達成重整方案是比較困難的,所以我們就增加了一個預重整程序。根據實際情況多種融資和償債方式組合,通過市場化的手段來配合破產重整,采取預重整等利用庭外的重組與法庭內的重整配合做破產重整的事項。
  
這個項目給我們提供的重整方案有三種:1.預重整來配合重整;2.把資產的優(yōu)點、特點予以明確,尋找潛在買方,對接投資機構;3.假如其它的進程比較緩慢,就從各方面加快訴訟的流程,尋找買家,達成轉讓的目的。如果前兩個達成就不存在預重整的概念,如果采取預重整的手段,就發(fā)揮律師和戰(zhàn)略投資人的作用,和有意向的戰(zhàn)略投資人進行多輪的投資條件協(xié)商、投資方式洽談,如果預重整比較順利,再進入重整程序就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