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融資租賃資產規(guī)模已經超過2萬億元。巨大的資產規(guī)模背后,并非僅是租賃公司的自有資金在支撐,而更多的是租賃公司背后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下稱“貸款行”)在提供融資。如果出租人的利益得不到很好的保護,其租金的收取就沒有很好的預期,貸款行本息的收取也將落空。因此,可以說保護出租人的利益也是保護貸款行的利益。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匡雙禮律師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對出租人及出租人背后的貸款行的影響,以及相關法律風險問題的規(guī)避,從以出租人和貸款行為視角進行了解讀。他認為盡管本次司法解釋并沒有針對租賃業(yè)亟待解決的所有問題給予明確的意見,比如特殊租賃物(房產、股權等)是否合法,融資租賃登記是否具有公示效力,但司法解釋給當事人預留了很大的自治空間,這對出租人和貸款行來說是十分有利的。因此,只要出租人和貸款行能夠嚴密地設計好合同條款,其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偃谫Y租賃合同的性質認定和效力

  司法解釋第一部分對融資租賃合同的性質認定和效力作出了規(guī)定。 匡雙禮認為按照此規(guī)定,一旦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為企業(yè)間的貸款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性質的合同,雖然租賃本金無虞,但出租人將難以按照租賃費率收取相應的租息、手續(xù)費、保證金等,這將對出租人和貸款行的利益造成極大的損害。因此,出租人盡量遠離無實際租賃物、以消耗物作為租賃物、租賃物低值高評等交易。如何來達到這一目的呢,匡雙禮建議出租人委托專業(yè)評估機構對租賃物的價值作出公允的評估或者自行依其評估方法進行審慎評估、委托專業(yè)法律服務機構開展盡職調查并作出相對詳盡準確的法律意見。

 、谧赓U物的經營許可

  法律法規(guī)為了特殊的監(jiān)管目的,對某類特殊物件的使用設置了行政許可要求,比如醫(yī)療器械。司法解釋并沒有因為法律的特殊監(jiān)管要求而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這體現了最高法院鼓勵交易、盡量維護合同關系穩(wěn)定的價值取向。這一點在司法解釋第三條得到很好的體現?镫p禮同時認為,對于出租人及貸款行來說,上述安排也仍然隱含著重大的風險。雖然融資租賃合同有效,若租賃物沒有取得相關的經營許可,承租人無法利用租賃物生產經營,意味著承租人的租金來源沒有保障。因此,對于需經營許可的租賃物,出租人要盡量保證承租人在取得經營許可后才支付相關款項,而貸款行應該把經營許可的取得作為提款先決條件之一。

 、圩赓U物的善意取得

  租賃物的善意取得是長期困擾融資租賃的問題。對于承租人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所有權,或在租賃物上設置他物權的,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司法解釋第九條設置了四種善意取得的例外情形,其中包括在租賃物的顯著位置作出標識的、將租賃物抵押給出租人并辦理抵押登記的、沒有進行融資租賃交易查詢的及其他第三人應當知道交易標的為租賃物的情形。司法解釋第九條基本上解決了一直困擾租賃界的難題,特別是第三種情形,相當于變向承認了融資租賃登記具有公示效力。然而,需要注意的問題是,現在央行的征信中心已設立了一個融資租賃登記平臺,而同時商務部也在搭建相應的信息平臺,因此以后會存在兩個甚至多個平臺登記沖突的情況。匡雙禮建議,在最終確定融資租賃登記效力的法律出臺之前,出租人同時在這兩個或者多個全國性的平臺進行登記,而貸款行也可將出租人取得所有相關的融資租賃登記(如租賃物權屬登記、應收賬款質押登記)作為提款的后續(xù)條件之一。

  ④出租人的解約權

  融資租賃合同不能輕易解約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但有時主動解約比起被動違約而言,更能保護出租人和貸款行的利益。司法解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賦予了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權利,這對出租人和貸款行來說是一個利好的消息。其中第十一條規(guī)定,在租賃外意外滅失、毀損或因出賣合同、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融資租賃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情況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權解除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出租人在承租人出現處分租賃物、欠付租金等情形時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對于出租人來說,應在合同中盡可能約定清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合同解除后租賃物的歸屬,以及解除后損害賠償的支付標準。

  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是,出租人和貸款行畢竟不是兩個利益同質體,貸款行可以限制出租人在作出此等決定時需征詢貸款行的意見(包括書面形式等)。

 、萦馄诶⒑瓦`約金共存的問題

  對于發(fā)生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款項的情形時,出租人是否可以同時向承租人主張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的問題,司法解釋第二十條給予了明確的答復?镫p禮認為這對出租人和貸款行來說,同樣是一個利好的消息,但不可濫用。他說,在實踐中,出租人通常會約定較高的罰息率和較高的違約金。然而,一旦發(fā)生糾紛,出租人的主張不一定能全部得到滿足。因為,根據《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九的規(guī)定,當違約金和預期利息高于出租人實際損失的30%的,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進行調整。